关于举办暑期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专场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字体:

  为便利计划出国(境)学习、旅行的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进一步做好暑期办证高峰期窗口服务工作,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于7月15日(星期六)上午举办暑期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专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2时;

现场取号,无需提前预约。

  
    二、服务对象

需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包括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18周岁以下我市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或相关学生证明凭证)及其家长。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河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证大厅

地址:源城区益民街3号,咨询电话:0762-12367

   (二)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地址:源城区江宝路39号源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62-3317356

   (三)东源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地址:东源县沿江西路东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62-8831607

   (四)和平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地址:和平县和平大道333号,咨询电话:0762-5634111转81016

   (五)龙川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60号龙川县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62-6883050

  (六)紫金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地址:紫金县紫城镇沿江路62号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62-7826951

  (七)连平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合水二桥旁东江一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咨询电话:0762-4323593

  
   四、所需材料

(一)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发、补发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相片回执;

(三)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出境证件,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居民户   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特此通告

  河源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