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
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自2018年9月1日起,我市共设10个受理点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一、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享受:
三项权利: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九项便利: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国、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架驶证、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等。
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持有效的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自2018年9月1日起,我市共设10个受理点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一、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享受:
三项权利: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九项便利: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国、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架驶证、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等。
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持有效的(俗称“回乡证”)或五年期(简称“台胞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流程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提前到照相馆拍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片,持相片回执、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10个工作日。
四、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
(二)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三)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四)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五、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为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我市10个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业务受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