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做好当前极端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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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台风“海葵”环流和季风影响,近日来我省出现持续大范 围极端强降雨过程,多地雨量超历史极值,发生江河超警、山体 滑坡、道路中断以及内涝灾害,局部发生漫堤、决口、塌方等险 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最新研判结论为, 一是“海 葵"涡旋继续在北部湾和湛江附近徘徊,9月10日至11日,粤 西的湛江、茂名、阳江等地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 二是受季风影响,9月10日至11 日,珠江口西侧市县、珠三角南部 市县也将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三是9月10日至11日,我省粤西沿海及珠三角西部部分中小河流将出现一次1-7米的涨水过程。防汛形势依然异常严峻,省防总决定维持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并就进一步做好防御极端强降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压紧压实三防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黄坤明书记、王伟中省长多次指示批示要求, 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以最严要求、最实措施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省防总成员单位要紧盯强降雨给本部门、本领域带来的安全风险,强化工作部署、警示提醒、检查督导、抢险救援等各环节的组织领导,全链条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坐镇指挥、调度检查。 各类责任人要认真履职,落细落实预警发布、巡堤查险、水利工程调度、人员转移、抢险救援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该转移的人员100%转移并安置到位,该加强警戒的险道险堤险点100%安排力量巡查值守,该严防人员进入的危险区域100%落实安全管

  控措施。

        二要持续加强监测预警预报。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 应急管理等部门要24小时紧盯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变化,及时发布暴雨、洪水、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预警。要加强分镇短临预警、暴雨重现期预警和夜间防范提醒,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暴雨预警“叫应”机制,确保基层第一时间采取防范应对措施。要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喇叭、铜锣、拍门等各种手段,动态发布降雨影响、防御指令和预警提示,确保送到村到户到人,家喻户晓。

        三要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各有关地区要深刻汲取个别市 县因山体滑坡而导致人员伤亡的沉痛教训,充分发挥群测群防机 制作用,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转移,强化“雨前排查、雨中 巡查、雨后复查",落实隐患点和风险区管控措施。自然资源、 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紧盯地质灾害风险,加强对地 质灾害隐患点、山区道路、削坡建房等可能发生滑坡灾害的区域 进行全面摸查,强化对铁路公路沿线、易过水桥梁等风险区域和 临山、临崖、临坡、临水重点路段及居住区的重点盯守,落实临灾管控工作。

         四要持续加强江河洪水安全防范。各有关地市要高度关注西 江罗定江以及鉴江上游、袂花江、漠阳江、儒洞河、小东江、雷州半岛中小河流水位变化趋势,对未来形势发展把握不准时要坚决撤离危险区域人员。水利部门要统筹上下游、兼顾左右岸,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及时落实预泄、蓄洪、分洪等各项措施。要组织力量加强堤围、水库等水利工程巡查,针对小水库、小水电站、小堤坝、小山塘、险工险段、砂基堤段、穿堤建筑物、“高位”塘坝等易出险区域扩大查险范围,加强加密巡查排查。

        五要持续加强城乡内涝防御。已发生内涝的地市,要进一步 科学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和大功率排水装备,加快排水工作进度,自身难以满足需要的,要第一 时间报告省三防办,申请从全省范围内统筹。住建、水利等部门要针对城市暴雨叠加外江洪水顶托 的不利因素,落实城市防洪排涝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可能发生 内涝的重点区域排水防涝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力度,加强防洪排涝 工程联排联调,前置抢险排涝队伍和装备。公安、交通运输等部 门要针对低洼易涝点、下沉式立交桥、地铁、涵洞隧道、大型地 下停车场等高危区域,安排专人值守,提前采取封控措施。要认真落实危化品仓库防汛防潮措施,坚决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要持续强化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 强风险研判,严格落实“三个责任联系”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 个一 "机制,坚决执行“三个紧急撤离”,做到危险隐患点强降 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 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提前彻底坚决果断转移沿河低洼地 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易涝点等危险区域群众,做到应转尽转、 应转早转。同时,要加强转移人员管理,严防风险未解除前人员擅自返回而引发人员伤亡。

        七要持续科学有序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和装备,抓紧抓实灾后重建,加快损毁的水利、道路、通信、电力等设施修复,积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尽快恢复受灾地区基础设施功能和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 抓紧核实因灾受损情况,及时、准确、全面报送有关情况,做到应报尽报。

        八要持续强化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要加强风险研判, 科学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前置,确保遇有突发险情灾情 时,能够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要强化抢险现场的统一指挥, 加强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确保科学抢险、安全抢险。要加强 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及时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要按照国 家防总《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加强险情 灾情信息报送,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重要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省三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