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公共美术馆免费开放实施办法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馆2018年公共美术馆免费开放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眼于发挥美术馆的基本职能作用,坚持设施完善和运行管理并重,规范美术馆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深化美术馆设施免费开放。
二、目标任务
健全美术馆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三、实施内容
美术馆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具体内容如下:
1.美术馆免费开放包括:举办展览及公益性讲座,开展公共教育和观众体验拓展活动等。美术馆基本展览实行免费参观。
2.美术馆免费开放包括: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公益性展览展示,指导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和群众美术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四、保障措施
1.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严格遵守免费开放工作要求,落实政策措施和配套资金,确保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管理创新。美术馆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品牌,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和服务效能。
3. 加强经费统筹。确保美术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4.加强督查考核。对照免费开放基本内容、年度目标任务和美术馆服务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完善考核评价,形成严抓落实的工作导向。要认真对照服务标准,针对本地本单位实际,补缺补差,提能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