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紫金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紫金县蓝塘产业新城服务区加油站)》的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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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源市紫金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1621202201;项目名称:紫金县蓝塘产业新城服务区加油站)于2022年8月8日经紫金县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一)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为落实紫金县“优化存量、按需增量”和提高新建加油站规划布点建成投产率等相关工作要求,拟在紫金县蓝塘产业新城建设加油站,满足产业园区车辆加油需求,优化产业园区营商环境。该项目属于河源市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中关于规范预留规模使用要求。为了推进紫金县蓝塘产业新城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的建设,本次使用复垦腾退规模1.0000公顷,落实项目用地需求,落实预留规模后,将有助于满足蓝塘新城产业园区车辆加油需求,完善配套,保障产业园区的正常运营。

  (二)预留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000公顷,共有1个落实地块,位于蓝塘镇砂塘村。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规定,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需重点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因此,不会对当地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本次预留规模使用后,紫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规模的来源是复垦腾退规模,落实地块面积为1.0000公顷,且在紫金县蓝塘镇内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的调整。预留规模使用后,紫金县蓝塘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使用后合计数”-“使用前合计数”≤“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规划期末,建设用地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0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

  4.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2年8月8日

  三、公告方式

  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蓝塘镇人民政府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河源市紫金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2.紫金县蓝塘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3.紫金县蓝塘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0日

  1.河源市紫金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pdf

  2.紫金县蓝塘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LS01).jpg

  3.紫金县蓝塘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LS0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