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金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和补偿安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
【字体: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紫金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8)〔2023〕6号),同意紫金县征收紫城镇城西村樟树经济合作社、城西经济联合社,乌石村石马、新村、新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7972公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委托紫城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紫金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用途

  征收土地位置:紫城镇城西村樟树经济合作社、城西经济联合社,乌石村石马、新村、新联经济合作社。

  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征收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服用地。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紫城镇城西村樟树经济合作社、城西经济联合社,乌石村石马、新村、新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7972公顷,其中农用地0.7542公顷(耕地0.4948公顷、园地0.0062公顷、林地0.1155公顷、其他农用地0.1377公顷),未利用地0.0430公顷,以上合计共0.7972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依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河府〔2021〕15号),确定紫城镇属于我县区片编号1范围,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类别

单位(亩)

一次性综合补偿

单价(元)

备注

耕地

48300

不含青苗费等

园地

48300

不含青苗费等

林地

19320

不含青苗费等

其他农用地

48300

不含青苗费等

未利用地

19320

不含青苗费等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见附件。

  五、安置办法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用货币安置、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留用地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

  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包括:地坟、阴城、金埕)所有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紫城镇人民政府所设的征地补偿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涉及村

登记时间

办理征地补偿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紫城镇城西村、乌石村

2023.03.29~2023.04.28

紫城镇人民政府

黄达贤

1390263****

  七、不予补偿登记情形

  从本项目用地发布预通告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建的作物及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登记。

  八、其他

  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事项以紫城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青苗、零星果木及地坟补偿标准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青苗零星果木及地坟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01

荔枝

龙眼

特大

500—800

主杆直径25㎝、4米高、投影25平方米以上、按杆径50元/5㎝计算

大大

400

主杆直径20—25㎝、3.5—4米高、投影16—20平方米

中大

350

主杆直径16—20㎝、3—3.5米高、投影12—16平方米

小大

300

主杆直径12—16㎝、2.5—3米高、投影8—12平方米

中大

200

主杆直径8—12㎝、2—2.5米高、投影6—8平方米

中间

150

主杆直径6—8㎝、1.5—2米高、投影3—5平方米

中小

100

主杆直径4—6㎝、1—1.5米高、投影2—3平方米

小大

40

0.6—1米高

小小

20

0.6米以下

10

02

枇杷

芒果

黄皮

柚子

柿子

大大

300

主杆直径20㎝以上

中大

250

主杆直径18—20㎝

小大

200

主杆直径16—18㎝

大中

150

主杆直径12—16㎝

中间

100

主杆直径8—12㎝

小中

50

主杆直径5—8㎝

20

5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03

桃、李、沙梨、枣、梅、番石榴、杨桃

100

3米高以上

50

已挂果

10

未挂果

5

04

柑、桔、橙

100

1.5米高以上

50

已挂果

10

未挂果

5

05

香蕉、木瓜

5

2

06

竹类

簕竹

2

单竹

甜竹

泥竹

白眉竹

其它竹

1

07

松、杉、桉杂木

5

砍伐费

2

08

水稻

400

甘薯

250

木薯

250

蔬菜

400

甘蔗

1000

09

罗汉松

按实际

价格

10

有主坟墓

灰沙坟

6800

土坟

3500

11

无主坟墓

1500

12

金埕

500

13

阴城

1110

14

苗圃花木

按市场经济价值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