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提前超额完成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
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作、发展工程,我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给予最大的资金、土地、税费和融资等政策支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落实支持政策、创新融资模式、完善配套设施、加强资金监管、健全奖惩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咬紧目标、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加速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2018年,国家下达我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5897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7660套。截至8月底,全省62个棚改项目共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0998户,拆迁面积27.2万平方米,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7036套,占总目标任务比例为104.4%,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进度为历年最快;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9217套,占年度总目标任务比例为108.8%。1-8月,全省共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8.92亿元,为13个新开工棚改项目争取国家开发性金融贷款共计115.7亿元,投放贷款37.3亿元,全省棚户区改造实现投资102.32亿元,为全省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厅将继续加强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地区的督促指导,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倒逼推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这些地区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指导各地谋划2019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前筹措资金、储备项目,加快在建工程建设,为实现明年棚改工作良好开局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