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知识产权分项规划陆续印发(转载知识产权报)
公共服务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这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据了解,《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的战略构想,细化落实为行动方案和实施路径。
据介绍,《规划》坚持“全链条服务、服务全链条”的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设置了4个方面的11项任务举措和4项保障措施。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巩固提升公共服务发展基础,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可及性和便利化,以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持续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创新需要和发展要求,全面支撑和高效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通讯员 林千叶)
人才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超过100万人,高层次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效能持续增强。
据了解,《规划》认真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人才引领发展、需求导向、质效并重、系统推进的基本原则,提出“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人才数量超过100万人,全国执业专利代理师数量达4万人,全国中级以上(含中级)知识产权师数量达2万人。《规划》还提出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知识产权高效运用人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四支重点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审查、宣传等各级各类基础人才队伍建设。
据介绍,为如期完成上述目标,《规划》部署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能力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人才能力水平等5项主要任务,设立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知识产权网络培训课程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高地建设等6项重点项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及各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源投入、营造良好环境、狠抓工作落实。(记者 杨柳)
地理标志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这是首个地理标志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未来五年的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规划》指出,到2025年,地理标志制度进一步完善,保护水平显著提升,运用效益充分显现,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地理标志对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体现。《规划》提出了地理标志保护基础更加坚实、地理标志运用效益更加凸显、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范围进一步扩大三个主要目标;提出了地理标志认定数量、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数量等六个预期性指标。
《规划》围绕夯实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基础、提升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水平等五个方面部署了19项重点任务,并设立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两个专项工程。《规划》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传承和创新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