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案例

发布时间:2024-10-28 来源: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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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案例发布如下,督促行业内各类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引以为戒,自觉守法规范经营,共同营造良好行业环境。

  案例一 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案

  基本案情:2021年2月、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申请质量监测中发现,当事人代理了15307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2021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上述15307件专利申请中的1537件构成《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5号)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当事人代理提交上述申请,构成代理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数量巨大,严重干扰专利审查工作正常进行,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及处罚: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案例二 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恶意抢注奥运冠军“全红禅”商标案

  基本案情:2022年2月,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告,发现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代理抢注我国东京奥运会金牌运动员全红婵的名字。经查,当事人作为一家从业多年的商标代理机构,明知全红婵作为知名奥运冠军已被公众熟知,在接到委托人申请注册涉及全红婵名字的商标的申请时,未明确告知委托人此类商标不得注册的法律规定,而是接受其委托进行注册申请,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代理申请注册我国奥运冠军全红婵名字的商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不得接受商标注册代理委托的行为。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5万元。另案对当事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警告、罚款5000元。

  案例三 上海某商标代理机构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案

  基本案情:2022年12月,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上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以不正当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经查,当事人的名为“某某知识产权服务”的淘宝店铺,其发布的商标代理服务宣传内容含有“包通过”字样,存在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对商标代理业务承诺“包通过”的行为,违反了《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以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等不正当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