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指导性意见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地质灾害隐患发展变化情况,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就开展2024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据气象、水文部门研判,预计,2024年我县气象灾害主要表现为:“前涝后旱,局地气象干旱和洪涝灾害重,高温热害强,台风影响较大,阶段性、局地性气象灾害明显”。预计,2024年全县年平均气温21.5~22.5℃,偏高0.5~1.0℃;年平均降雨量为1600~1800毫米,与常年基本持平或略偏多。各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的防灾减灾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底线意识,提前谋划部署、及早启动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落实早信息更新、早防灾培训、早巡查排查、早监测预警、早分析研判、早科普宣传的“六早”工作要求,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打好提前量,坚决避免出现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二、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全覆盖零遗漏拉网式排查
各镇人民政府要结合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组织本辖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全覆盖、零遗漏、拉网式排查,最大限度掌握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和发展趋势。针对性的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集中排查。重点对城镇、农村居民点、学校、旅游景区等人员集中地区,以及山区削坡建房地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在建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上报我局,确保隐患发现全覆盖,坚决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过一个盲点,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信息。
三、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明确分类,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具体防治措施。一是落实行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对威胁矿山企业、建设工程、公路、铁路、水利设施、学校、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上报给县自然资源、应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等有关主管部门,由其负责组织监测巡查、险情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二是落实防御措施。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做到“一隐患一方案”。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全部竖立警示牌,落实监测责任单位(人)和监测人;对受隐患点威胁的住户要及时发放“两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工作明白卡),于4月10日前扫描发送至我局地质灾害防治股邮箱。明确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和场所。三是落实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采用视频或网络等灵活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拓宽宣传渠道,普及防灾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地质灾害的意识和临灾避险能力。
四、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调整直报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时,排查情况要及时反馈我局,于3月5日前更新《紫金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及扫描盖章发送至我局地质灾害防治股zijindihuan@163.com邮箱,如有变动的人员,请用红色字体标注。3月10日前,由我局对照“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及时录入排查新增的隐患点或原有隐患点动态变化信息。3月20前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群测群防信息开展电话核对工作,核对比例达到100%。对于隐患点信息不熟悉、工作内容不清晰,预警期间不在岗无法联系等工作履职不到位情况的群测群防员,要及时更换人员并更新信息。
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