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考评 提质量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审计项目按各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实施,为规范审计行为,严格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参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考评方式,结合本县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紫金县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办法)。
《办法》经过局全体人员共同多次讨论、修改,初步达成共识,试行期间边修改边完善。
《办法》明确了考评对象、考评范围、评分标准、考评方式和附则。重点突出审计成果及审计成果利用方面,占考评分60%,主要是审计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做出处理处罚决定、追缴闲置资金、追缴非税收入资金、补缴税费、发现重大决策失误、发现占用专项资金并促进归还原渠道资金等内容。
《办法》规定,审计项目考评得分从高到低评选6个项目为年度表彰项目,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紫金县审计局认真修订《办法》,把《办法》作为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手段,力求在审计工作中多出“精品”,同时,激活干部队伍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