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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紫金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5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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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5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培育人数100人。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培养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必须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省级审核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的培训机构。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三)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和丰富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验,已承担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3个以上的培训机构。

(四)培训机构具有能够容纳100 人以上学员的培训教室及现代教学设备。

(五)师资力量雄厚,按《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课程设置要求,具有教育培训三个教学模块的师资力量,授课老师必须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新型职业农民师资信息库注册,并有2名以上参加过农业农村部举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六)能满足电商教学的要求,与2 个以上省级以上电商基地联合的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到省级以上电商基地参观、交流、学习。

(七)能满足农业实训教学的要求,与2 个以上由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省级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基地合作,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等实训教学。

(八) 具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负责项目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九)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2、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52号)文件要求,撰写《紫金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初稿),内容包括培训机构简介、目标任务、培育资金用途、培训师资的遴选、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与课时安排、认定管理、延伸服务、资金使用计划、培育进度安排、档案整理、验收考核、财务审计等内容。课程设置应包括高校教学、电商教学、农业实训教学三个模块。

3、培训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3名以上)。

三、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

2、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培训机构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不超过三家省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参与遴选。

4、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

四、申报时间

2019年9月5日至9月12日

五、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专家评审。由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在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得分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3、公示备案。由紫金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19年紫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书。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省、市农业部门备案。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永泰街1号(紫金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联 系 人:钟金华

联系电话:0762-7833255/18948921699

 

附件:紫金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

 

紫金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5日

紫金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