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2019—2020学年名校长评选办法
各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根据紫金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紫金县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1学年)〉的通知》(紫委办发电〔2018〕119号)精神,现将《紫金县2019—2020学年名校长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紫金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
紫金县2019—2020学年名校长评选办法
根据紫金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紫金县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1学年)〉的通知》(紫委办发电〔2018〕119号)精神,现制定紫金县名校长评选暂行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的在职校长、副校长。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教,模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为人师表,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清正廉洁,深受教职工信任,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在县内外有较高声望。
3.办学理念新,管理水平高,工作成效显著,形成鲜明的特色,受到教职工普遍赞誉,在县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高,得到社会认可,所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在本地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任职以来,高质量完成每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
4.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积极开展学校管理和岗位工作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
5.凡有违规违纪或近二两年学校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达标条件
将对符合基本条件人员按达标条件(必要条件、业绩条件)提供的材料择优评选。
(一)必要条件(以下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正校长任现职不少于3年或副校长任现职不少于5年(从评选办法发文日期推算,并附任职文件)。
4.述职报告(2000字以上)。
(二)业绩条件(以下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近五年来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论文。
2.近五年获得县级以上的荣誉。
3.县级以上教育教学、教育管理课题的结题证书。
4.在紫金县教学管理和质量综合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优先推荐(综合考评高中学段前二名,初中学段前五名,小学学段县直学校前三名、乡镇小学前五名的学校)。
5.在紫金县中小学校(园)长任期重点工作目标责任清单考核中位列第一名且在优秀等次的校长优先推荐。
四、评选名额
2019—2020学年名校长名额分配:小学(含直属机关幼儿园、启智学校)2名,中学(含职业教育中心)3名。2018—2019学年评选为名校长的人员原则上不参与本学年度的评选。
五、推荐评选程序
1.县教育局成立“紫金县名校长评审委员会”,负责名校长评选工作。各学校成立相应的推荐机构,负责学校的推荐工作。
2.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教师民意测评、学校初审推荐,县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
3.各学校通过核查资料、教师民意测评等形式进行推荐,确定初步名单,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评审材料报送县教育局。
4.县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评审,并通过实地考察、走访座谈、推荐人选自我述职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经县教育局研究确定后公布。
5.为评为“紫金县名校长”的人员颁发证书。在提拔任用、交流轮岗中优先考虑,并享受相应待遇。
6.县教育局召开全县校长工作会议,组织名校长进行教育教学经验介绍。
2019—2020学年名校长评选民意测评表
单位: 2020年 月 日
紫金县2019—2020学年名校长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