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紫金县2023年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教育集团,县教师发展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办、中心):
为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树立爱岗敬业的高尚师德,强化热爱教育事业、扎根山区教育的思想,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将于今年教师节期间开展评选表彰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活动。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优秀校长1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优秀教师200名。
(一)优秀校长的评选对象为我县教育系统的校级管理干部〔正、副书记,正、副校(园)长〕,原则上副书记、副校(园)长的评选比例不低于30%。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全县教育系统的中层管理人员。
(三)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对象为全县教育系统的班主任,且在2022学年教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前15%范围内人员。
(四)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全县教育系统的教师,且在2022学年教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前15%范围内人员(民办幼儿园教师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校长”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热爱本职工作,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秉公办事,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塑造良好教育形象,着力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熟悉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党风党纪、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任校级管理干部〔正、副书记,正、副校(园)长〕3年以上。
3.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以身作则,团结班子,议事民主,开拓创新,清正廉洁,深受教职工信任,坚持工作第一线。
4.办学理念新,管理水平高,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工作成效显著,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较高,学生、家长、社会满意度高。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爱岗敬业,团结群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有开拓创新精神。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廉洁奉公,办事公道,在全心全意 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忠于职守,能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能独当一面,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善于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有关理论指导班集体建设和班级管理,形成品牌班级特色,所带班级班风好、学风正,出色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所带班级学生无发生重大违纪现象。
2.尊重学生,注重德育为先,关心爱护每个学生,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尊重家长,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注重家校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3.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在班级管理工作中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享有较好的声誉,深受师生、家长的好评。
4.在班主任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有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育人成效突出,有成功的经验和突出的成绩。
5.有下列情况可优先推荐:
(1)在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中荣获县级优秀奖以上。
(2)2022—2023学年被评为育人新秀、育人能手及近3年被评为名班主任的教师。
(3)本年度被评为县级及以上名班主任工作室优秀成员。
(4)县级及以上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等讲师团成员。
(四)“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
2.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教育理念新,敢于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能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3.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学术研究能力较强。近5年来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或在县级以上学科论文评比中获奖。
4.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5.有下列情况的教师可优先推荐:
(1)近3年来被评为县级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的教师。
(2)近3年来在县级以上教学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县级以上学科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师。
(4)近三年来获得过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表彰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办法及时间
(一)学校推荐与审核。学校必须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对候选人的工作表现和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评选。由县教育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三)公示。在紫金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表彰。将在今年教师节对当选的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五)奖励。为当选的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各校(园)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质量,切实把“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评选出来。
(二)各校(园)推荐名单在报送之前,要通过学校公告栏张贴和微信工作群公布的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确认无异议后,再上报县教育局。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学校当年的参评资格,所分配名额作废,并在全县通报批评,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紫金教育资讯将对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四)各校(园)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于8月18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
1.申报表(附件1,需加盖公章,将可编辑文档和扫描件发送到邮箱,上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情况一览表(附件2,需加盖公章,将可编辑文档和扫描件发送到邮箱,不必报送纸质材料);
3.申报承诺书(附件3,需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到邮箱,不必报送纸质材料)。
将以上电子文档统一进行压缩打包发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zjjyjrsg@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学校名称+教师姓名+申报荣誉称号材料(例:紫金县中山高级中学张三申报2023年县优秀教师材料)。
附件:
附件1:紫金县2023年(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申报表.docx
附件2:紫金县2023年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中共紫金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紫金县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紫金县委员会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