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承担紫金县城南新区Ⅰ、Ⅱ号地块房屋征收补偿评估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紫金县城南新区Ⅰ、Ⅱ号地块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紫金县城南新区Ⅰ、Ⅱ号地块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评估。
二、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紫金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征收办)按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三、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并在河源市内执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在紫金县城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优先;
2、具有承接政府委托服务的工作经验;
3、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
四、项目服务费
根据评估项目内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1995】971 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文件收取。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业绩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初步工作方案;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17: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房屋征收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征收办联系人:叶照昌,电话:15811607014,电子邮箱:cqb7811038@163.COM ,地址:紫城镇永安大道北六街1号紫金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业务股。
紫金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