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紫金县洋头河 (桂山水二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紫金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对紫金县洋头河(桂山水二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务局和市财政局《关于河源市紫金县洋头河(桂山水二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河水建管〔2019〕41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对紫金县洋头河(桂山水二期)治理工程概算评审的函》(河财投审〔2019〕53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洋头河防洪减灾能力,保障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同意建设紫金县洋头河(桂山水二期)治理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41621-48-01-040591)。
二、项目建设地点: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护岸1.04公里,河道清淤5.8公里,新建排水涵管8座。
四、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295.33万元,所需资金由县中小河流涉农资金解决。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第16号)等规定,该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
六、请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请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法人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此复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