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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9-06 来源: 县发展和改革局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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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紫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紫金县人民政府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紫城工业园的接纳能力、促进园区更好发展,同意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一期)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41621-47-01-051038)。

二、项目建设地点:紫城镇中埔村紫城工业园9号地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2.4969公顷,总建筑面积80983.71平方米,主要建设4个车间、5个仓库、研发测试楼、办公楼、食堂和配套设施及用房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为2007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7000.8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585.23万元,基本预备费1486.9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项目须限额设计,总概算报我局审批。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七、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法人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6日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