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城镇水澄村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的批后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12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26号)等文件精神,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由紫城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紫城镇水澄村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已于2019年1月14日经紫金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批准文件:《关于紫金县紫城镇水澄村 龙窝镇梅园村 苏区镇小北村等3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的批复》(紫府函〔2019〕2号)。现按照相关规定,将《规划》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的精细化管理,在村域空间内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和可持续利用,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作部署,依据《河源市紫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由紫城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紫城镇水澄村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次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范围为水澄村行政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为1986.2090公顷,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
三、规划内容
该规划合理划分村域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建设空间,明确村域开发保护格局;划定村镇建设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更好地落实镇级规划空间管控任务,以《河源市紫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为基础,结合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及村域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规划期内水澄村土地利用主要指标。
规划至2020年,水澄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公顷,规划期内,水澄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2公顷,确保期间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村庄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4.1011公顷,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0.3654公顷,基础设施用地规模0.0493公顷;户均宅基地用地规模控制在120平方米/户以内,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控制在69平方米/人以内。
四、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即1月16日至1月22日。
五、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紫城镇人民政府及水澄村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紫金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6日
附件: 1. 附件1-《关于紫金县紫城镇水澄村 龙窝镇梅园村 苏区镇小北村等3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的批复》.pdf
3.《紫城镇水澄村土地利用规划(2017-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