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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部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8 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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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根据相关规定,紫金县交通运输局对逾期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的40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紫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温仕鑫,电话:0762-7824505)。

  特此公示。

  附表:逾期180天未审验货运车辆统计表

  紫金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8日

     逾期180天未审验货运车辆统计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