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紫金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财〔2018〕3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174人,培育资金48万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专门机构(管理机构)+多方资源(培训机构)+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已入选中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培育基地库省级以上综合类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三)具有培训资质,有三年以上农民培训工作经验,能按照《广东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培训保障措施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四)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必要的专业教师,授课老师必须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新型职业农民师资信息库注册的老师;
(五)能够按照《广东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课程设置要求,组织学员到涉农高校、省级电商基地(企业)和省级示范基地进行学习和参观、交流、实训活动;
(六)具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负责项目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愿意在农业部门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入选省级培育示范基地、过往培训经历及以往学员满意度评价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紫金县农业局科教股。
三、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
四、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专家评审。由河源市农业局在我市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得分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3、公示备案。由紫金县农业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18年紫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书。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省、市农业部门备案。
附件:紫金县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永泰街1号(紫金县农业局科教股)
联 系 人:钟金华
联系电话:0762-7833255
紫金县农业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