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金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紫金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司法局反映。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紫金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紫金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县委“137”工作安排,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紫金加快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机构改革推动放权赋能。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原则,大力推进强县扩权赋能、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赋予有条件的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数据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二)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构建标准统一、科学规范、简明实用的权责清单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二次统筹工作,推动县镇二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同源、标准一致,为全市“跨域通办”奠定基础。开展《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普法和宣贯工作。开展“数字政府”提能增效重点行动,持续优化“一网共享”平台。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圈,县级派驻机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更多基层服务事项“一门式”办理。落实省投融资体制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措施。推动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政务数据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三)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对标。狠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支持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落实国家“民营经济31条”、省“民营经济30条”及市、县相关政策措施,优化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实现市场主体诉求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县发改局、县工商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二、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加强文件及决策管理。优化和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机制,厘清业务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间职责,完善制定发布程序和要求,优化层级监督方式和管理机制。将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重点,持续做好部门文件“统一审查”监督工作,加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河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公布2024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贯彻《河源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保障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县司法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法治建设,加强对赋权镇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和监督指导,按上级部署,科学评估镇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并进行动态调整,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探索建立府检联动机制,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加强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数据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紫金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运用“粤执法”平台执法办案量和办案率。(县司法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整合,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率。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一案一码”制度,推行“扫码入企”制度,推动应用非现场执法系统,探索推行“政民互动式”线上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认共享。(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数据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八)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行政执法部门按上级部署落实业务培训登记卡制度,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镇级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本年度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司法行政部门按要求制定本级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县司法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四、加大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力度
(九)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按要求将行政复议法作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并按时完成对行政复议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培训。开展行政复议宣传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提高行政复议首选率。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行政复议官制度。行政复议机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领导干部及一线执法人员观摩行政复议听证活动。(县司法局牵头,县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十)发挥行政应诉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研究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化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行政案件情况“双报告”制度,发挥行政应诉监督反馈作用,倒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县司法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各镇人民政府按要求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县司法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十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考评和督察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按照省部署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薄弱镇和单位的指导。(县司法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十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紫金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各部门按要求合理编制并动态调整本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化政务公开,让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蔚然成风。(县司法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