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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

发布时间:2019-08-02 来源: 紫金县人民政府 阅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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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类型:行政奖励

二、办件类型:承诺件

三、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办事依据:粤人口计生委〔2010〕106号

五、办理条件:第二条对本省农村户籍居民中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纯生二女或婚后未生育,且一方落实绝育措施的已婚夫妇,自落实绝育措施当月起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止,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奖励,前款规定的奖励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丧偶、离婚及再婚人员。

六、所需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紫金县农村纯二女和独生子女节育奖励金申请表3份,1寸免冠夫妻合照2张,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结婚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1份,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1份,实施节育措施证明,县外结扎必须要紫金县人民医院或紫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申请人紫金县农村信用社个人结算账户。

七、办理流程:1、申请。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均可持夫妻双方(或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扎证、结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紫金县农村纯二女和独生子女结扎家庭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2、初审。村委会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表》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初审,并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名单报镇计生办。并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名单在村委会张榜公布5日。3、审核。各镇计生办负责对奖励对象进行审核。4、确认。县卫健局妇幼老龄健康和家庭发展股负责对奖励对象进行确认。5、发放。

八、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