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生育登记
一、事项类型:其他
二、办件类型:承诺件
三、服务对象:已婚(含离婚、丧偶)的育龄妇女
四、办事依据: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6号公告)2、《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五、办理条件:1、户籍地在广东省内的育龄妇女(含离婚及丧偶者);2、男方户籍地在广东省内,女方非广东省户籍的育龄妇女。3、夫妻双方都不在涉密单位工作(若在涉密单位工作的人员,请到现场窗口办理)。
六、所需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结婚证;3、现居住地办理需持女方的居住证;4、一孩出生证;5、B超单;6、再婚夫妇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7、一方是外省户籍的夫妻,应提供外省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七、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①申办: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局)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进行申办材料递交。
②受理: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通过,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③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④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则办事人可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网上办理流程
①登录:办事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注册账号并登录。
②申办:办事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③受理:受理机构负责核验办事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验完成后,提交给申请人户籍地核实。
④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⑤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申请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八、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对材料齐全,经核实个人信息和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算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
承诺期限:对材料齐全,经核实个人信息和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算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