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
紫金县柏埔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批准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项目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扶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组通〔2018〕52号)和《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三届〔2019〕10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加快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模范村,同意建设柏埔镇方湖村“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41621-47-01-020979)。
二、项目建设地点:紫金县柏埔镇方湖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时代红色文化实践中心(礼堂、展馆),用地面积294.64平方米,建筑面积639.28平方米;党建文化示范村委会及红色文化氛围建设工程(党建文化长廊),长60米,宽3米;修复龚苑香烈士纪念亭;设置红色方湖村村标等项目。
四、项目概算投资552.3万元(县财政审定价),建设资金由省委组织部下拨专项党费500万元,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六、请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七、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法人须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此复。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6日